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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美风险事故频发下,医美纠纷到底适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? ...

美业头条 2022-4-13 12:29 1885人浏览 0人回复
来自: 21世纪经济报道 收藏 分享 邀请
摘要

2022年2月,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,高度重视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,正在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、电子病历、药品器械、公共卫生、医疗服务、医保等信息标准体系,并逐步实现互联互通、信息共享和 ...

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

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武瑛港 北京报道 近日,根据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,自医美行业乱象整治行动开展以来,武侯区市场监管局已检查医美机构73家次,责令整改医美机构26家次,查办医美类案件12起,结案5起,罚没合计107.7万元。

另外今年3月镇江市消协发布的《镇江市医美行业消费调查报告》显示,医美行业存在部分机构证照不齐全、医生资质不健全、医疗产品渠道不明;术后效果不佳;部分商家诱导办理美容贷进行过度消费,消费者陷入贷款风波;充值后遇到商家拒不退款,店铺改名后拒绝使用原充值卡,甚至商家停业、卷款跑路等问题。

由此可见,医美行业合规问题依然突出,同时医美纠纷数量也在与日俱增,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投诉数据显示,2015年到2020年,全国消协组织收到的医美行业投诉从483件增长到7233件,5年间投诉量增长近14倍。

在如此情况下,保障消费者权益显得愈来愈重要,但是在处理医美纠纷过程中,法律适用方面似乎仍存在难题,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发布的白皮书显示,司法实践中,对于医美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亦存在较大争议,从各地司法实践看,不同案例就医疗美容是否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(下称《消法》)持有截然不同的态度。

近日,在医美镜中心医疗美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现场调研会上,北京医美镜医疗美容争议研究与调解中心副主任于晓冬表示,目前医美消费者面临有八个方面的医美消费困境。

第一,消费者获取的医美信息源复杂,信息失真;第二,医美药械品类繁多,消费者无从辨别;第三,诊疗项目多样,风险不明;第四,消费者医美知识不系统、不全面;第五,医美服务流程不清;第六,价格不透明;第七,手术风险规避方式不明;第八,消费者维权困难。

据介绍,医疗美容既具有“医疗”属性,又兼具“消费”属性,纠纷复杂多样、矛盾冲突激烈,因此既要发挥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、又要加强相关协会组织的自律引导,同时还应强化医美消费者教育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创新。

值得关注的是,医美这一特殊属性似乎给处理医美纠纷时的司法认定带来了难题。

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发布的白皮书显示,医美纠纷案件存在法律适用难的问题,实践中,部分就诊者主张其接受的医疗美容属于《消法》所规定的消费行为,但医方则认为其行为属于医疗行为,不应适用《消法》。

据了解,医美容纠原因可分为医源性与非医源性,医源性指主要来源于医美机构和医师的过失,非医源性是指纠纷起源于求美者术后未实现预期目标等原因。

《中国卫生法制》杂志曾发布文章分析,医疗美容纠纷能否适用《消法》,分歧点在于医疗美容纠纷属于医源性还是非医源性,即属于医疗还是消费范畴。

例如“未达消费者预期”型医美纠纷多属于非医源性,求美者的医美行为既没有需要就医病症的前提,也没有直接的身体损害后果,不符合医事法律的条件,从而适用《消法》维护权益,符合《消法》立法目的。若是医源性纠纷,因涉及到医疗行为过失及医疗过程的合法性问题,所以不能适用《消法》。

首都医科大学卫生法学系相关研究人员也曾分析,医美纠纷与《消法》的法律适用问题,关键在于医美的行为定性,若属于病理性医疗美容,显然不属于生活消费需要,自然不能适用我国《消法》规定,若属于非病理性医疗美容,那么兼具医疗行为和生活消费的双重特性,可以适用《消法》。

据了解,与一般的生活美容不同,医疗美容可分为病理性和非病理性,前者与一般的诊疗行为别无二致,后者不是基于病情需要,而是为了满足个人审美等心理需求。

上述研究人员进一步表示,稍有遗憾的是,我国《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》没有对医疗美容进行更加细致的类型化区分,而是统一用医疗美容予以概括,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理论研究的深入和案件审判的精细化处理。

在上述调研会上,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表示,医疗美容不同于传统医疗行为,消费者对美容结果要求较高,如果医方与消费者在诊疗前未充分沟通则容易造成纠纷的发生。

除了充分沟通,医美病历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样有重要意义,但是上述白皮书显示,因为病历由医院单方制作,作为对立方的就诊者极易对病历资料的真实性予以否认。

北京医美镜医疗美容争议研究与调解中心主任茹小山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,根据实际情况来看,求美者能否与医生充分沟通以及能否及时获取病历,决定权往往不在求美者手中,换句话说,即便求美者足够重视,但往往难以实现。

“在求美者术前咨询中,咨询师往往充当了‘医生’角色,决定了手术方案以及手术价格,有些求美者是到了手术台上才第一次见到医生,没有与医生的充分沟通交流,很难达成美学一致,为纠纷埋下了隐患,因此求美者在术前一定要与手术医生充分沟通,切勿盲听盲信,轻易放弃与医生沟通的合理诉求。”

在医美纠纷频发的行业背景下,求美者与医生沟通的重要性更加凸显,潍坊医学院整形外科研究所相关研究人员也曾表示,医生术前应注意与求美者的沟通,准确把握求美者目的和心理期望,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审美观,并适当放弃既得利益,拒绝求美者不适当的要求,真正将求美者的利益和安全放在第一位。

同时还应该鼓励医生和求美者共同做出临床选择,因为大多数求美者心理脆弱,对整形美容手术的认识存在一定的误区,需要医生在情感和实践中表现出更多的理解和尊重。

浙江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学美容中心相关负责人曾表示,良好的医患沟通有助于防止纠纷发生。

医患沟通是由患者感受表露-医生感知感受-医生表露-患者感知、感受、表露的循环心理过程,是医患之间各种联系和一切诊疗活动的基础,作为医学与美学相结合的整形美容外科,要求临床医生不仅要有精湛的医疗技术,更要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艺术,对不同心理特征的手术者及时给予相应的心理疏导,消除受术者的疑虑,理性接受术后的效果。

对于病历问题,茹小山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,手术病历是诊疗行为的客观记录,对消费者维权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,目前国家卫健委等部门正在抓紧制定“电子病历”,未来提取病历可以通过第三方途径合法取得,从实际上解决病历获取难、病历遭篡改的问题。

联合丽格集团董事长李滨曾表示,对医美行业而言,普及电子病历是真正的优选。虽然医美机构可能都会面临阵痛,但是合规水平高的机构自然会留下电子病历,起到一次行业净化升级的作用。对医美消费者、保险产品提供商、支付与金融服务、监管和司法、仲裁和伦理审查、药械开发和销售,电子病历都可以提供最直接的支持。

2022年2月,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,高度重视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,正在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、电子病历、药品器械、公共卫生、医疗服务、医保等信息标准体系,并逐步实现互联互通、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。同时高度重视电子病历信息安全,将逐步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,通过数字化手段,保障患者病历信息安全,防止个人病历信息外泄和盗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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